产品别名 |
在线式防爆超声波液位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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爆炸危险场所一般分为1类场所和2类场所。1类场所是指易燃气体与空气构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。2类场所指易燃粉尘与空气构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。
防爆电气设备:在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运行的所有带电设备防爆电气设备的分类:Ⅰ类:煤矿用防爆电气设备;Ⅱ类:除煤矿用以外的其他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。Ⅲ类:爆炸性粉尘危险场所类,用“DIP”表示。
一般电动仪表在正常运行或事故状态下可能出现火花、电弧、热表面和灼热颗粒等,并具有一定的能量,成为点燃爆炸危险环境中易燃气体混合物的火源。
根据这个原则形成的电气设备防爆类型有隔爆型、增安型、本质安全型、正压型、充油型、充砂型和无火花型。中国国家标准规定,防爆的电气设备分为Ⅰ、Ⅱ两类。
各种爆炸性气体或蒸气与空气混合物按自燃温度又分为6组:T1、T2、T3、T4、T5、T6(对应的设备允许高表面温度为450℃、300℃、200℃、135℃、100℃、85℃)。
常用的防爆仪表均属Ⅱ类隔爆型或Ⅱ类本质安全型。前者的防爆标志为exdⅡ,后者的防爆标志为exiaⅡ或exibⅡ。其中ex为防爆设备的总标志,d、ia、ib分别为隔爆型、本质安全型ia等级、ib等级仪表的标志。
对安装在危险场所的仪表,选择适当大小的电阻、电容和电感等参数,以在正常和故障时产生的火花不足以点燃爆炸性混合物。
它在本质上就是安全的。它的防爆性能也不会随时间变化,而且可在运行状态下进行维修和调整,因此这类仪表防爆性能好,原则上可用于一切危险场所和一切易爆气体。
仪表长期使用后,因磨损很难保持防爆表壳的间隙,因而会逐渐失去防爆性能。隔爆型仪表不能用在级别和组别高的易爆环境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