能在具有爆炸性混合物的环境中安全使用的电动仪表。这类仪表在设计制造时就采取了一定的安全技术措施,能在石油、化工等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安全供电、用电、检测和控制。
1类场所的危险程度高,防爆仪表都是针对这种条件设计的,根据爆炸性气体、蒸气、空气混合物放出的概率,存在的多少和时间长短等分为0级、1级和2级。
防爆电气设备:在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运行的所有带电设备防爆电气设备的分类:Ⅰ类:煤矿用防爆电气设备;Ⅱ类:除煤矿用以外的其他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。Ⅲ类:爆炸性粉尘危险场所类,用“DIP”表示。
各种爆炸性气体或蒸气与空气混合物按自燃温度又分为6组:T1、T2、T3、T4、T5、T6(对应的设备允许高表面温度为450℃、300℃、200℃、135℃、100℃、85℃)。
用防爆安全栅(又称安全保持器)放在非危险场所的入口处,防止危险能量由安全场所进入危险场所,把危险场所与非危险场所的电路隔开。
仪表长期使用后,因磨损很难保持防爆表壳的间隙,因而会逐渐失去防爆性能。隔爆型仪表不能用在级别和组别高的易爆环境中。